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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
关于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意见
2008年底,中央制定并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千人计划”,我院等20家单位被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确定为第一批建设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为贯彻落实中央“千人计划”战略部署,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责任要求,我院成立了“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制订了《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案》,启动实施了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1351计划”;部分院属研究所迅速行动起来,积极物色“千人计划”人选,人才引进和基地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为进一步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推进我院海外高层次人才基地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提高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认识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中央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也是用较短时间拥有一批世界一流人才,不断提高我院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院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特别是研究所主要领导,要站在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支撑现代农业建设的战略高度,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提高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抓住机遇,求真务实,放开眼界、放开思路、放开胸襟,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工作力度,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二、拓宽渠道,加快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步伐
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案》的目标任务,加快实施“1351计划”,即用5—10年的时间,引进10名左右符合“千人计划”条件的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30名符合农业部要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50名符合我院要求的优秀学术骨干和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100名柔性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并逐步将智力引进过渡到正式加盟。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所研究方向和国家农业科技需求,谋划人才队伍发展和团队建设的长远战略,积极拓宽渠道,多方面物色人选,加快人才引进和基地建设的步伐,今年力争引进“千人计划”人选3—5人;部级海外高层次人才5—8人;院级海外高层次人才10—15名。同时,各单位也可根据学科发展和研究所的工作需求,物色并聘请即将退休或近年退休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外国专家来所工作,院将在聘用薪酬上给予特殊补贴。
三、创造条件,搭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平台
要积极落实中央、中组部和国家有关部委关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政策要求,打破常规,提高效率,以超常的举措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院工作创造宽松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他们搭建创新创业的舞台。
在待遇方面,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可聘为二级研究员,提供100万元的年收入和100平米左右的住房;对部级和院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可聘为三、四级研究员,提供50万元和30万元的年收入,提供80平米以上的住房。
在科研和工作条件方面,对于“千人计划”人才,院所协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00万元和相应的办公和实验条件,配备相应的科研助手和辅助人员。对于部级、院级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和相应的办公实验条件。对引进的“千人计划”人才,要安排担任相关研究中心(室)的领导职务,也可以新建相关的研究室(实验室)。研究所要积极为海外高层次人才争取修购专项的支持,保证引进人才科研条件的改善和仪器设备的购置。
院所要共同做好引进人才的户口落实、家属随迁、子女就学等事宜,积极协助、落实“千人计划”人才配偶工作安置问题。
四、完善机制,优化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创新环境
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作用要以充满活力和效率的体制机制为保障,要创新有利于引进和用好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体制机制,要集中资源、优化政策,创造有利于人才充分施展才华的工作环境,形成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新型使用和激励制度,为他们施展才华提供机会和舞台。要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委以重任,让他们有机会领衔或参与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有职有权有责。对我院急需加强的学科或重要研究领域,可以根据他们的专业特长建立实验室,制定专门政策,聘任担任相应的领导和专业技术职务。同时,要结合创新文化建设工作,积极营造尊重个性、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宽松环境。要遵循科研规律,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实行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和管理机制,以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加快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使海外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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